上海專員辦關于做好2017年度
駐滬中央預算單位銀行賬戶年檢工作的通知
財駐滬監〔 2018〕9號
各駐滬中央預算單位:
根據《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監察部 審計署關于印發〈中央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庫[2002]48號)、《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央預算單位銀行賬戶日常審批管理與年檢工作的通知》(財辦庫[2008]299號)、《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調整中央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財庫[2016]210號)的規定和要求,為做好2017年度駐滬中央預算單位銀行賬戶年檢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銀行賬戶年檢范圍
根據財庫[2016]210號文件規定,2017年度駐滬中央預算單位銀行賬戶年檢單位范圍為未參加2016年度銀行賬戶年檢的單位以及2016年度年檢結論為不合格或存在問題的單位。
二、年檢工作要求
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高度重視銀行賬戶年檢工作的重要性。嚴格按照財庫[2004]1號文件規定,就本單位截至2017年12月31日前開設的所有銀行賬戶(含所屬非法人機構開設的銀行賬戶)填制《2017年度中央預算單位銀行賬戶年檢申請表》并附光盤,于2018年1月31日前報送我辦。
對于各單位上報的2017年度銀行賬戶資料,我辦將進行全面審核,并開展現場重點抽查,對年檢抽查中發現的問題將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單位地址:上海市徐匯區永福路248號
郵政編碼:200031
聯系電話及聯系人:
業務二處 64332211-2503 汪平
業務三處 64332211-4501 王穎
業務四處 64332211-4409 任棟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度銀行賬戶年檢需報送資料表
財政部駐上海專員辦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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