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專員辦關于做好宣傳文化企業2017年度
增值稅先征后退審核相關工作的通知
財駐滬監〔2018〕95號
各宣傳文化單位 :
為做好2017年度宣傳文化企業增值稅先征后退工作,根據財政部《關于延續宣傳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87號)等文件要求,我辦編制了2017年度初次申報企業退稅資格認定和2017年度宣傳文化企業先征后退申報材料清單和申報樣表,請各宣傳文化單位按照要求提供增值稅先征后退申報材料,及時上報相關職能部門審批。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專員辦關于2017年度初次申報增值稅先征后退企業進行資格認定的通知
2.2017年度宣傳文化企業增值稅先征后退申報材料清單
3.2017年度宣傳文化企業先征后退申報樣表
財政部駐上海專員辦
2018年6月29日
發布日期: 2018年07月03日